看到主角第一次在网吧码字,辛辛苦苦弄了一万多字,结果一个停电搞没了,活该,谁叫你蠢萌了,当时我就想拍手称快啊。
还有就是作者可以灌输的思想,高中学习很重要——重要个毛,主角都有不弱于大神的文笔了,这本书也是围绕着写小说这个主题的,但主角却还苦哈哈的【坚信着每个周末小心翼翼地逃课,码出一星期的字是对的】,这种思想真是问题不小。
小说初衷挺好,但这主角让我无语,还有那楔子完全多余【又不是金手指,又增加不了代入感,逻辑上又违和】。
唉!作品整体来说,看的我又矛盾又郁闷,给主角弄得这样纯洁,或者说是天真幼稚,总之完全没代入感啊。
泥白佛:首先感谢你给天生码字狂写的第一篇负面长评,但我也是要驳一驳的。
我是九零年的,出生在农村,不过从初中开始就在县城读书,我比主角还要“脱离凡尘”,别说初中了,高中我都不知道怎么上网吧,到了大学才跟舍友一起上网通宵,才知道网吧电脑有还原卡,我的几个大学舍友也是如此,所以不要用你和你身边的案例猜测全世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世界是多元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