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纸上没写名字,但宋贤成在辨别字体上有着独到的功力,当初他能认出故意改变字体的段厚的字,今天就能认出童岩的字,他的字不算多么漂亮,但很锐利,“丨”喜欢拖长,勾也折的有锋芒,再加上他独有韵味的文笔,是以当看到三班班主任手上拿着的这封情书时,他一眼就认出是出自童岩之手。
“邂逅你是在五彩斑斓的夏季,那年你十六岁,我也十六岁,五彩斑斓不是因为季节,而是因为遇到了你……”
好吧,不用往下念了,童岩承认这是他写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没有写情书的天赋,他更适合写故事,但耐不住郑经的软磨硬泡,说什么你都是写小说赚稿费的人了,怎么可能不会写情书呢,就当帮兄弟这个忙。
于是,在郑经的坚持下,童岩利用一个大课间的时间,帮他炮制了这样一份情书,是送给三班姜昕的,她是三班最漂亮的女孩,有点冷傲,算是低配版的叶青竹。
但是童岩清楚地记得,他让郑经自己抄了一份,不要用他写的这份,他也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可是最后还是被误会了。
如果放在以前,童岩大不了就帮郑经把这事扛下来了,老宋本来就不太喜欢郑经,同样的事,放在他和郑经身上,结果也就不同,如果让老宋知道了情书是郑经写的,绝对有他好受的。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以他和宋娆的关系,如果现在承认了,等他以后真的和宋娆好了,要回家见老泰山(也就是老宋)的时候,老宋心里会怎么想,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浮夸滥情的人,会不会因此觉得他不靠谱,不值得托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