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刀疤而言,自己的一生就好似罗马大斗兽场中战斗的角斗士,仗武力逞凶于乱世,可以永远不败,而唯一的一次失利,必将是自己死去的时候。这是勇士的哲学,也是死士的觉悟。
方仲看着地上的刀疤,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脸,略带一丝玩味的说:“我亲爱的刀疤兄弟,不是我不想给你一个痛快,只是我现在心里很不爽快啊,谁能给我一个痛快呢?
你看看你,堂堂一名猛将,打遍我聚居地无敌手,这时候却躺在这儿丢人现眼,如一滩烂泥,丢的是我方仲的脸啊,你说你想死,容易的很呐,可是我的脸往哪儿搁?”
刀疤听到方仲如是说,脸上现出痛苦神色,自己为什么忘记了方仲的性格,这个人,分明就是一个暴君。
刀疤动了动满是唾沫的嘴皮子,最终没有说出话来,他知道,生死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必将受到前所未有的羞辱。
果然,方仲站起身,向自己的侍从官一招手,侍从官便上前递过来一张雪白的手绢。方仲优雅地擦拭着手,似乎拍了拍刀疤的脸让他觉得无比恶心。仔细擦拭许久,方仲从另一位侍从官手里接过一柄短刃,很随意的投掷到王强身前。
“外来者,我再给你一个机会,用这把刀杀了他,然后效忠于我,我将给予你崇高的地位。”方仲指了指地上的刀疤脸。
王强不解其做法的用意,也没有提起短刃的意思。
“这个人可是你的手下,现在却要鼓励我杀他,你这个首领倒是做得有点意思,那个叫啥,对了,叫不仁不义,呵呵。”王强讽刺地说道,同时对自己语言之中灵活使用‘不仁不义’这一词汇感到欣慰,最近的文学修养看来有提升很大啊。
方仲有些失望的看着王强,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你是知道的,触怒我可没有好下场,既然你敬酒不吃,别怪我无情了。”
言罢,方仲一挥手,身手数十名持械士兵就要举枪开始朝王强射击。
一名站立在前的侵略者,刚刚举起手中的步枪,自己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周围已经是一片“突突突”的咆哮声,突然他感觉到身体传来一阵剧痛,慌忙埋头一看,只见腹部一片殷红。
受伤了,卧槽。这个侵略者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