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是个行动派,直接在Q上就表明了,让林老实把材料准备齐全,如果双方都没意见,明天就签委托协议,准备材料提起上诉。
林老实当然也乐意速战速决,双方一拍即合,高兴地在Q上留了联系方式,约好了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谈好后,林老实就将Q挂在电脑上,准备出门去买个手机,办张卡。
这会儿办手机卡还不用实名制,买了手机,直接在报刊亭就可以买一张手机卡,装进去就能打电话了,倒是省事也不用担心被人查到行踪。
买手机是林老实早就想好的,以后他要跟朱律师联系,正式起诉后,法院那边也可能会联系他,还有其他受害者们,大家要拧成一股绳,光靠网络联系也不行。毕竟这会儿手机还是2G网络,哪怕能上网,速度也非常慢,打开个网页都要老半天,非常不方便,电话是不可或缺的联系方式。
买好电话林老实先给吴飞发了一条信息,告诉了他自己的号码,方便两人联系,然后去菜市场买了几个菜拎回家准备做饭。
回到家,毫不意外,他的Q上又不停地闪烁,冒出一堆的信息。这也不奇怪,因为大家都联系不上他,只能用Q.Q这种方式了。
林老实把东西放下,擦干净手,坐到电脑前,一一回复比较重要的信息,处理完了这个,他又点开了加好友的小喇叭,挨个查看,如果是添了备注又有必要加的人,他就确认,不认识或者没必要加的人,他就挨个拒绝。
这一拒绝就直接把闫主任的好友申请给拒绝了。
闫主任看着信息提示里那句“谢谢你的关心”,气得满脸通红,他等了两个小时,结果这小子竟然给他拒绝了。
闫主任第一次玩这种网络上的社交工具,还不大熟练,想点再申请,都不知道点哪里,索性叫来了陈教官:“你……赶紧地把这小子给加上,一定要加上。”
林老实不随便加好友,陈教官没辙,只好装作是戒网瘾体校的受害者,申请加群。
这次倒是很快就通过了。
这个群现在很红火,已经是个千人大群了,每天都有很多信息刷出来,林老实已经联络了几个骨干,正在观察,准备从里面挑出一部分积极分子建个小群,以更好地展开下一步计划。
这部分人,林老实是准备私底下跟大家见面的,因为后期要打官司,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现实,大家总不能还一团散沙一样在网络上交流就完事了。这样官司也没法打。
但网络上的人鱼龙混杂,每个人的信息不一定尽实,保不齐群里就有其他人,比如媒体记者之类的,所以林老实才准备做进一步的筛选。
因而对他来说,只要加群的,他都加,进来后只要没挑拨是非或是做其他危害群的事,他也不踢人。
于是陈教官就这么混进来了。
因为共同的遭遇,群里人都特别热情,看到有新人进来,在线的都刷屏欢迎新人,短短两分钟就刷出了好几十条信息,看得陈教官眼花缭乱,心情也复杂极了。
他蹲在群里没说话,静静地看了几分钟别的人聊天,然后才找到群主的头衔,点开私聊林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