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觉得很意外,他知道陈立不是出来混的,突然听说陈立还搞了社团,十分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问“真的假的?”
“真的。”陈立点头表示不开玩笑。
王成心里琢磨了起来,他过去就猜测陈立很能打,但今天才知道他有多能打。这让他觉得,把陈立当兄弟是个正确的决定。王成自信、也自负。所以他最看得起有本事的人。陈立装酷比他牛,学习方面体现的智商似乎也比他牛,打架好像也比他牛。
这样的兄弟,王成觉得不服不行。
“那得看你们社团叫什么名字,不够酷的我没兴趣,煞笔一样的名字也没兴趣,文盲一样的名字更没兴趣,太长太复杂太难记太麻烦的名字还是没兴趣!”
闹钟非常自信的用手虚空写了社团的名字。
“乂,两刀交叉的乂字!”
王成的眼睛亮了起来,拍腿叫了声“好!本帅哥喜欢!够酷够特别够简单够牛逼!”
闹钟听了非常高兴的重重拍了把王成肩头。
“太好了!”
然后,闹钟乘胜追击,继续实施他琢磨的另一个打算。
他趾高气扬的对着一群低着头、想走又不甘心走,想拿钱又不敢拿的混混说“我们社团的实力你们也看到了,将来有没有前途你们能想到。大家也都认识,今天的事情过去了就不提了。如果你们愿意加入社团一起创天下,那大家就是好兄弟!”
这群人大眼瞪小眼。
对社团这种东西,其中绝大多数都没有什么成熟的看法。
大多都抱着幼稚的想法,觉得很酷很牛逼,很拽很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