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杜乐早在申请加入星际联盟的时候,就已经代表了地球,进行一切对外活动了。但这个终究只是杜乐个人的态度,如今,大敌当前,杜乐更需要的,是得到地球内部至少超过半数国家,对地球防卫军的认同。
只要他们认同了,杜乐就能成为地球的代言人,拥有更加名正言顺的身份,全权代表地球与其他星球,进行贸易。
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等于是杜乐变相在设法获得地球的合法外贸权。只要杜乐成功得到了地球的代言权,那么,自那以后,根据星际联盟法的规定,地球上任何一个岛国以外的国家,想要与外星球建立贸易关系的话,就不能越过杜乐,这样一来,杜乐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掌握主动权。
然而,当杜乐授权岛国,将这三个付款条件公布开后,反响却与杜乐所设想的,不尽相同。
首先,选择第一个付款条件的国家,竟然一个都没有。
兴许是因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约束,规定了有核国家不得向任何无核国家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核武器或者核爆炸装置,也不得帮助无核国家制造核武器等等,所以这些已经拥有核弹的国家,轻易不敢违反这些明文规定。
又或是因为,这些拥有核弹的国家政府认为,只要掌握核弹,就等于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将代表着权威的核弹拱手让人。
所以,这些有核国竟然齐齐拒绝了,岛国想要利用核弹作为采购交易会武器的交换条件。
而关于第二个条件,各国政府也纷纷反馈,实行起来其实也不容易。
战争已经爆发,根本没有额外的时间,让任何一个国家按部就班地做好应战准备。相反,他们是迫切需要大量的战略武器,来充实他们的军事库,以及武装全军。要不然,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安全感。尤其是欧洲的国家,他们才刚刚亲身经历过与外星人之间的恶战,城市几乎都成为了废墟。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国家在岛国这次开展的武器交易会上,毫无顾忌地签订了这么多的订单。
但是,这个付款条件,提出可以有三个月的时间给他们准备交易的物资,看似很宽松合理,但因为强调必须是要矿产物资作交换,这在某种程度上看,也是在难为各国政府。
毕竟,一个国家,任其领土再辽阔,拥有的矿产物资终究都是因为不可再生而难能可贵的。但是,每一个国家对于激光武器的需求,确实无止境的,两者之间的矛盾,根本很难调和。所以,除非不得已,不然,这些国家的政府官员,自然是不希望用矿产资源来交换激光武器。
任意一个国家,都想要尽快训练一批,在未来战争中能够独当一面的先进战略部队。任何人都知道,落后就意味着要挨打。所以,在前两个付款条件都不大如意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家,便都选择了最后一条,签署那一份共同声明。
事实上,各国都清楚地知道,如今,在整个地球来说,只有M国与岛国两个国家,才拥有强大的对外太空探索的能力。
所以,在外太空科技方面,其他国家,其实都不得不以仰望的姿态,来对待岛国与M国。毕竟,只有少部分国家,才有这样的实力,去涉足外太空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