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由于走廊里光线昏暗,只能勉强看清血手印。打开电筒之后,在那滩血迹的边上又出现两行模糊的血脚印,因为这两行血脚印是出现在走廊的暗影里的,所以在光线很暗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它们的存在。
两行脚印其中的一行是庄梦蝶再熟悉不过的44码的大脚印。
而另一行脚印则是陌生的脚印。
庄梦蝶道,“很明显了,地上44码的大脚印是嫌犯留下的,而令人惊讶的是之前咱们看见都是嫌犯留下的血指印,到了这里,血指印消失的同时血脚印出现了,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梁军道,“说明什么问题?”
庄梦蝶道,“说明嫌犯到了这里之后,不再用爬而改用走了。”
叶天禁不住噗嗤一乐。
梁军道,“那就奇怪了,之前嫌犯连在地上爬都费劲,需要爬一下休息一下,到了这里,不但不用爬,还可以站起来走路了。”
庄梦蝶笑道,“一点都不奇怪,你没看见44码脚印的旁边出现了一行40码的脚印吗?嫌犯之所以能够站起来走路,就是因为这个脚印为40码的人在旁边搀扶他的缘故。”
梁军点头,“嗯,你这么解释,我就明白了。”
叶天道,“那么这个扶着嫌犯走路的人会是谁呢?”
庄梦蝶笑道,“不要着急,我用尺子量一量,也许就能知道他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