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成志、魏大明被判了十五年刑期。原本是二十年的,但因为他们俩提供了“第三人”的一些信息而获得了五年的减刑奖励。
据他们俩交代,这一次的绑架全部由“第三人”策划,他们俩只负责执行。
至于为什么会同意——当然是那一千万的赎金。
到手的两千万,他们俩分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全给了“第三人”。
崔成志说:“这都是事先谈好的。毕竟这‘生意’是他牵头做的,他拿大头也不过分。”
崔成志和魏大明的故事里,是没有我大伯父的。
但“第三人”的一千万在我大伯父手里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陈队猜测,这“第三人”和我大伯父之间应该也有某种交易。只是如今“第三人”没找到,我大伯父又什么都不说,他们一点头绪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