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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 第四百七十五章 刘镒华大校!

为此,1980年3月最高首长提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于是很快就开始制订《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两年后,军委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

但横亘在面前的一道难题是军队的遗留问题很多,如体制不顺、干部超编、年龄老化、官兵比例不合理等。针对上述情况,军委决定在精简整编之后再进行恢复军衔的工作。1982年起,军委撤销了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将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划归为总参二级部,并对军、师级领导班子进行大幅调整。

1983年,军委成立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5名开国上将我负责召集,这意味着军衔恢复工作正式启动。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也就是军衔办。

军衔办成立以来,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最高军衔是什么!元帅吗?显然不合适!大将?这个好像也不行。到了80年代,在战争期间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不少已经离世,在世的年事也已高,不在授衔挂帅之列。当时在位的军以下干部大多都是和平时期成长起来的,军功无法与战争时期的将领相提并论。因此起草《军官服役条例》时,许多人不主张设高衔,也就是不设元帅和大将。

最后,最高首长一锤定音:和平年代,军衔最高设到上将!

于是,军衔办就有了美学的目标,:取消元帅、大将和大尉军衔,军官军衔设置变成3等11级。

不过即下来,还有一个难题--地方上的党委第一***要不要授军衔?地方党委第一***不再授衔在讨论军衔问题时,军委接到一位老将军的电报,建议凡是地方党委***,如省(市)委、地(县)委第一***兼军职的都应该着军装,言下之意亦可授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