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伤不到我的!”
容凌在那开了口。他没有打麻药,是直接那么扛着,让老杰舜斯把子弹给取出来的。现在,很清醒。
林梦笑着,这次开开心心地“嗯”了一声,美目一眨一眨地,柔情地看着容凌。容凌也深深地看着她。
“咳咳……”老杰舜斯有些不厚道地打断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含情对视,冲着收了眼略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林梦说道。
“得多补补血!”
然后,挤眉弄眼地,像个大顽童似地看着林梦。
“嗨,Mong(梦),你们中餐里面不是有很多补血的菜嘛,可以弄给他吃!”
林梦点点头。
老杰舜斯立刻就很热切地索要菜单,说自己马上就去超市买菜。
林梦立刻劝道:“不用这么急的!”
他刚做完手术,再这么让他忙来忙去的,林梦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老杰舜斯却爽朗地笑了起来,终于吐露了他的真实目的:“话说,我好久没吃你做的中餐了,呵呵,今天,我可要好好地蹭一顿饭!Mong,不介意吧?!”
林梦听了,立刻就笑开了!
她差点忘了,老杰舜斯可是很欣赏她的厨艺的,她和他,当初也是因为这个,而“不打不相识”呢!
“一点都不介意,你去吧!”
买菜这事,此时对于老杰舜斯来说,大概还是美差了!
老杰舜斯乐滋滋地就去收拾了,然后楼下“蹬蹬蹬”地就响起了往上跑的脚步声。老杰舜斯怕容凌担心且防备,立刻解释:“应该是我孙子!”
老杰舜斯立刻叫了一声,应声的,果然是一个青嫩的声音,听动静,是一个大孩子。
“是小杰舜斯,今年十一岁!”
林梦低声在容凌耳朵边解释。
小杰舜斯跑了上来,就被老杰舜斯吩咐着别乱跑,好好招待客人。他去外面买菜,晚上准备吃大餐。小杰舜斯听完这话,立刻口水直冒,舔了舔嘴角之后,连连点头。林梦和他们这一家,关系一直不错,小杰舜斯也特别喜欢她。
林梦一边收拾着,一边和小杰舜斯轻声聊天的时候,一件黑色的外套突然就朝她扔了过来,伴着男人的冷声。
“穿上!”
正是他原先套在身上的那一件,先不提上面沾着的血是否会让这外套显得很脏,就说现在要是穿了,会很热的!
她扭头看他,抗拒地摇了摇头。
“热!”
“穿上!”
他不容拒绝,然后,冷眼看向了小杰舜斯。
男孩虽然才十一岁,可是不代表什么都不懂,尤其在这个普遍早熟的国家。刚才,那小子的目光,已经数次往林梦的腰间溜了。
容凌冰质的目光射来,小杰舜斯就有些害怕地缩了缩肩膀,然后“蹬蹬蹬”跑开。
林梦看着,隐约地有些了解,嗔怪道:“那只是一个孩子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