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这个瞬间,王氏感觉别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有很大的不同了。以前,别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是从高处往下看的。现在,他们的眼光,已经变成了从低处往上看了。这两种不同的眼光,带给王氏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哒哒哒!”
清脆的马蹄声忽然传来。
徐兴夏等人还没有回到堡门,从威镇堡的里面,就驶出来了一辆马车,向平虏城的方向赶过去。马车上的人,忽然发现了什么,下令马车停止,然后又慢慢的拐弯回来,刚好拦在徐兴夏等人的前面。布帘掀开,一个胖墩墩的商人,从马车上下来。
无论是在威镇堡,还是在平虏城,都没有私人的马车。这边的民众,基本上都是军户,有条件的人家,出入都是骑马的。实在不行,也就是弄几顶轿子,给自己的家眷使用。马车的费用还是太高了,一般的大户人家,也是养不起的。
整个宁夏镇,喜欢坐马车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山西来的商人,也就是所谓的晋商。晋商是最先进入宁夏镇的,在这里拥有非常雄厚的基础。宁夏镇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晋商的影子。粮食、粗盐、毛皮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被晋商垄断了。
这个从马车下来的,名字叫做孙大坤,的确是在宁夏做生意的晋商。他的年纪不大,只有三十来岁。他是山西介休孙家派驻在宁夏镇的常驻代表,专门负责收购宁夏镇各地的皮货。他在马车里面,无意中瞅到马鹿的身影,急忙下令掉头回来。孙大坤绕着马鹿转了一圈,直截了当的说道:“一百两,卖不卖?”
要是在平时,孙大坤是不会这样开价的。晋商的抠门,那是出了名的,一个铜板都要掰两半的。不过今天,完全是例外。他今天正要到宁夏城去拜访一个重要的客人,手上一直没有好的礼物。他不辞辛苦的到威镇堡来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满意的礼物。正在沮丧的时候,忽然看到了这头马鹿,他的心思,立刻就活跃起来。
鹿茸、鹿肉、鹿血、鹿胎之类的,孙大坤不稀罕。他最稀罕的,就是这头马鹿的皮。这等上好的马鹿,要是给有经验的工匠,起码可以做出十双左右的鹿皮靴子来。这可是达官贵人最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一头活生生的马鹿,让他们亲眼看到,这是货真价实的鹿皮,那意义就更加非同寻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