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一年,明朝一位叫陈振龙的人从吕宋岛引进了一种叫“朱薯”的农作物,并且在四个月后,引种成功,改名番薯。
且在次年,福建南部遭逢大旱。《漳州府志》记载:“野草无青,禾无收,饿民遍野”。当时福建巡抚金学曾当机立断,晓谕闽南各县广为栽植番薯。短短几个月之后,番薯大获丰收,饥民“足果其腹、灾不为荒”。
只是几个月的时间,番薯的存在就解决了一次灾荒,可见番薯之威。
福建这里隶属岭南,丘陵纵横、红土处处,只有小片平原和盆地可以种植稻米;不仅田狭民稠,并且土地贫瘠、零碎,自从“禁海令”颁行以来,灾荒、饥馑、产米不敷、民生萧条……种种苦难充斥民间,不绝史册。
但因为番薯的存在,饥馑渐渐淡出了福建。
关键在于番薯粗生贱养,即使“地属沙土”也能成活,更不必说丘陵地、红土地了;它浅埋土中,风雨不能侵蚀,兼抗干旱;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如此惊人的常量很快成为这个省份此后五百年的民生象征。
也许是因为番薯太过低贱,并不为江南地区接受,成为了一大憾事。
可在康熙朝时,为断绝东南诸省对台湾的供应,清政斧下达迁海令。船只、房屋、稻禾一概焚毁之外,沿海居民全部向内地山区迁移,“违者立斩不赦”。在持续二十余年的迁海中,千万难民如同牲畜,眼神灰蒙蒙地走向深山,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
就在这种灾难的生活中,番薯再度成为万千灾民的救星,闽西、江西、广西乃至安徽,从此处处可见象征苦难的淡紫色番薯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