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精彩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裸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