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李浩和牛征峰二人赶往航天发展理事会的办公地点。
今天是理事会第一次,也是今年最后一次全体大会。
主要是表决航天标准是否通过。
李浩还要趁这个机会,和他们商讨质量加速器的建设工作。
经过几天时间的准备,质量加速器各种细节已经完备。
乘车赶往理事会的途中,李浩向牛征峰询问道:“你负责航天标准的制定。
这几天一直忙碌质量加速器的完善计划,都没有向你了解航天标准的具体情况。
我只看第一版航天标准,听你说还要修改多次,今天才能最终确认。”
牛征峰立刻回复道:“没想到微型核电站成功制造,我这几天也在改造航天飞机的能源模块。
我只参与第一版航天标准的制定工作,修改工作基本没有参与。
但这也不会影响航天标准的设计原则。
航天标准的设计原则分别是利益分配,航天安全与行业开放。”
他等待李浩消化完这个信息,继续介绍道:“标准的制定首先就是保证我们参与各方的利益。
国家的利益是航天产业稳定发展,学者的利益是航天产业是否能促进他们事业的发展。
企业的利益最简单,就是保障它们现在市场的同时,带来更大的收益。
随着航天标准同时出台的,就是制定了行业的规则。
具体的实现方法是用专利来约束各方。这种方法最为成熟,每一个利益集团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