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音乐,我要唱歌”一个手下可能喝多了,吵着要唱一曲卡拉k。
“好啊,好啊。大哥也要唱,您可是在城中跺一下颤三颤的人物啊。”众人起哄,印度人大多数吃素不喝酒,所以这些黑社会分子以蓄酒为乐。
杜瓦滋哈哈大笑,在另一位女人脸上咬了几口,站起身来,举着酒杯,“嗯,大家听好了,咱们将来的事业会达的,跟着我会有好日子过只有我才是你们的老大。”
“对跟着大哥,我们怕谁啊。那个莫尼克真是个屁,为啥大哥您老让着他?”众人大叫。
听到这里,杜瓦滋两眼一瞪,“什么?我怕他?真是不想答理他而已,要是我要收拾掉他,也就是分分秒秒的事”
话音未落,就听到门口有人接话,“分分秒秒?莫尼克在这里呢,我看看你怎么分分秒秒”
几个人从大门口鱼贯而入,当中的一位长得同印度人不同的年青人冷笑看着这个班加罗尔新兴起的黑社会头子。左右手各位一人,左边是一位年轻的女子,穿着传统的莎丽,身材娥挪多姿,十分秀丽。而右边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家伙,那个小学没有毕业的莫尼克。那小子穿着件花衬衫,戴着副雷朋的墨镜,天知道黑天半夜地能看到啥。
“汤,汤先生?”杜瓦滋一看到这个人脑袋就疼,上一任老板倒霉就倒在这个人手上了,还有那个不可一世的土王,被老虎吃了
“你xx的是谁啊?敢对我们大哥这么讲话?”一个小子见到这帮人似乎没将自己这帮人看在眼里,两眼一睁,跳了过去,用手点着中间的中国人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