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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 第十六章 毁容

不过。她烦恼了多日的事,一直不知道怎么解决才好,倒真没想过两个小的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就替她做到了。少年人,不能小看哪。

“珍珠我十一哥有的是,姐姐自管问他要就是。”萧蛮拍拍小胸脯,“那个温倚云真是讨厌死了,不光三天两头在咱们府里蹭吃蹭,还贼眉鼠眼的,看到什么都两眼放光,亏她还是大户口人家出身。怎么那么瘆人呢。”

你那是不知道宁安侯府有多穷!琉璃腹诽道。为了虚无的名声,温凝之这般挨苦,心里却欲壑难平,这是多么扭曲的人生啊。

“姐姐不是很烦那个死女人,现在她被吓跑。岂不是好?”摇光在旁边帮腔。

琉璃嫁到临山王府,陪嫁中是有鹦鹉小闲这号人,不鸟物的。原本是青黛照顾这只傲骄又爱漂亮的小东西,但摇光和狗儿来了后,就立即接手。萧蛮看着眼热,缠着萧十一给他也弄一只。萧十一答应得挺好,却给了一只猎鹰。还说什么反正都是飞的,有一只那么聒噪了,再来一只比较沉默的才够搭配。

萧蛮当时给气哭了,不过萧十一手中尽是能人,找了一个特别会驯鸟兽的,送来教萧蛮和摇光。一来二去的。这两小子很快就化生气为兴奋,因为鹰可以训练为战士,而不像小闲,就是个华丽的废物点心。

这鹰名字就叫小英,已经训练了好几个月。虽然年纪还幼,却即通人性又颇有灵性,神骏无比,用一只特殊的哨子,变幻着不同的声调指挥它,简直是指哪打哪,好用得很。从另一方面看,这也说明萧十一看似漫不经心,却是很认真的给萧蛮选宠物,真的是很爱这个孩子。

而因为她嫁过府的时间久了,萧十一对她又处处好,摇光是个敏感的孩子,暗中都看在眼里,也就记在了心上,现在对萧十一的态度也没那么之前抵触了。难得的是,他和萧蛮很合得来,上次琉璃还听他们拍着自个儿的胸脯说什么……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举动的好笑中带着令人不禁会心一笑的温馨。

萧十一也很满意这两个小子的相处情况,因为有了摇光,萧蛮终于不再缠他,也很少让他头疼了。萧蛮和摇光现在除了睡觉之外,整日玩乐、吃饭和上学都在一起,后面还总跟着狗儿这个小尾巴。最近因为温凝之一家过来借住,又跟上了另一条尾巴:温映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