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名称以及党派的名称都确定了,接下来便是具体的新制度执行方案,接过郭嘉递来的计划书初步方案,袁常细细的看起来。之所以现在这么认真对待,是为了之后能够安心的当个甩手掌柜,哦也!
虽然只是初步方案,但是,袁常看过之后发现基本都不会有大的改动了,袁常对于新制度提出的建议和想法,也都被郭嘉他们完美的与当今时代契合在一起。不得不说,有郭嘉、荀谌、徐庶和董昭四人联合商讨的方案,果然让人放心。郭嘉有鬼才之称;徐庶虽然说只是中上之资,但是,那也要看看他交往的好友都是哪些,能力不足用努力来抵消;荀谌虽然在历史上上的名气不如他的兄弟荀彧,但是,论能力也就比荀彧差一些,荀彧被称为有王佐之才,那么荀谌的能力便可见一斑了;至于董昭,历史上的名气不弱,官至九卿,最后到三公,同样不差。郭嘉和徐庶是智谋方面的人才,而荀谌和董昭则是内政方面的人才,四人配合,可谓是完美无瑕。
“奉孝,你们的方案做的不错,可以说已经超出了我心中的预料。”袁常点头称赞了一番,随后指着方案上的第一项说道:“新制度推出,当要先立法。法律法规的条款你们罗列的很细致,没什么问题。不过,这些法律法规要将其分类。”
“主公,我等愿闻其详!”
对于新制度,没有人敢说自己了解,所以,对于袁常的指导,郭嘉四人自然是虚心接受。
“首先,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前面,要加一个宪法,宪法当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应,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若有人想要颠覆宪法,则共诛之。”
郭嘉等人听出了袁常话中的意思,重点在于任何人这三个字,也就是说包括袁常在内,宪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对于这一点,自然没有人会反对,一旦有人的权利超出了法律的根本,那么便会使得国不成国,家不成家。而郭嘉等人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自然想不到这一点,因为任何时代君王都是特殊的群体,法律对于他们而言,不可是一种形式。如今袁常自己提出来,那自然是最好的。
“宪法确立之后,由宪法为主,制定其他法律法规,一切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其次,可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将其分类为多个项目。如触犯法律当判之以刑的可列入刑法;民间百姓之间矛盾而产生的案件,若无需判刑的可列入民法。大致就是这样分类,你们可以将各个条款按照不同性质将其分类,也便于案件发生之后的判定。还有,在这些法律法规之中,可另外加入交通法一项。”
然后,袁常大致的将交通法的内容说了一些,至于更全面、具体的内容则让郭嘉他们来补充,能偷懒的事情,袁常绝对不会多花一分力气。
其实,在古时候也有关于交通方面的规定,不然的话道路上马车奔驰,也会出现事故。只不过,这些规定并不是在律法中正式的条文,通常对于贵族和有钱人来说,根本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到了唐朝,交通法才被正式列入律法之中,《唐律疏议?违令》中记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由此可见,古时候在交通法这一方面的约束,比后世还严重,打五十板子,想想都觉得两股颤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