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扒皮?”武好文一愣,心说:坏人居然是姓武的,难不成是自家的亲戚?
“是白波义门武家的人?”
“狗屁义门”青年气愤地说,“压根就是不仁不义之门,今年洛阳的春麦分明歉收,他们武家却勾结奸商打压粮价,让俺们这等租地的佃户还不了阎王账的息钱,只好卖身为奴。”
原来这位陈佃农是被武诚举武扒皮给坑到爪哇国去了……
“到界河做工也不错,”武好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安慰道,“便是给人做仆童,一年下来也能攒下不少钱的,比在洛阳种地好多了。”
宋朝的“卖身为奴”大多是指“签约奴”,一般就是三年五载到头。而且做“签约奴”也不等于没有一文钱的收入了。雇主为了鼓励奴工干活,多少会发点例钱、赏钱,还会包吃包住。如果在界河商市、京东商市这种地方打工,年收入肯定超过种地。
如果三年五载后能留在界河商市打工,那可就是算跳出苦海了……现在的界河商市可是个很容易就能赚到钱的地方,比在洛阳种地强了不知多少倍。
种地可是一门生意自负盈亏,没有任何保障的。对于连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耕牛)都没有,需要去租借,同时也没有任何本钱,需要借高利贷的佃户而言,种地肯定是门亏本生意。唯一的意义,就是为自己和家人赚口苦饭,一日两餐,忙时吃干,闲时喝稀,不饿死而已。
“唉,”陈江叹了口气,“要是留在界河商市,小的也欢喜了……一家人都管吃管住的,哪怕没有例钱,俺们也心甘情愿。
可那武扒皮良心给狗吃了,竟然把咱们这些乡亲都坑去劳什子爪哇国了……再过几日就要上船出海了”
说到这里,陈江忽然两腿一软给武好文跪下了,朝他拜了拜,“大官人行行好吧,让俺一家留在大宋,便是给大官人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原来是我哥哥坑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