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时中道:“这是一桩死人结婚和离婚案。”
“死人结婚……还离婚?”郭知章笑了起来,“听着都新鲜。”
“是啊,”白时中道,“而且这还是一桩发生在死人和活人间的重婚案。”
“死人和活人,还重婚?”郭知章笑道,“都能写成杂剧本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本案的原告是开封府城北厢的王寡妇,她是纲商陈家的陈大郎的妻子……陈大郎就是那个死人。而原告则是陈大郎的兄弟陈二郎和陈大郎的前妻余氏。”
“这死人离过婚?”
“离过,”白时中道,“是和离的,因为陈大郎的前妻余氏无出,所以就和离了。
可是这余氏是童养媳,和陈大郎的娘亲柳氏关系很好,亲如母女。当时陈大郎和余氏离婚,柳氏是非常反对的。”
“这就是陈大郎的不是了,”郭知章道,“婚姻之事怎么能不听娘亲的话?”
“学士所言极是。”白时中又道,“可是这婚还是离了……后来陈大郎又明媒正娶了王氏为妻。又过了几年,这陈大郎突然患了疾病死去了,也没有留下子嗣。因此陈氏家业就由弟弟陈二郎继承,就在这时,柳氏老夫人召集陈氏亲族,宣布自己儿子和余氏离婚无效,又把余氏接回了家中做了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