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巧莲的兄长潘孝庵一脸为难之色,对武好古道:“大郎,这件事恐怕有点不合适,也不合礼法啊。”
他的手指轻轻叩击着茶几,发出笃笃笃的声响。
武好古坐在对面,却是一言不发。
“大郎,你可知人言可畏?
你和十八两情相悦我是知道的,但是潘家不是小门小户,而是世家大族,光是族中丁男就不下千人。这人一多,是非和礼数也就多了,而且也存不住事儿。上回你和十八一块儿离开开封府没几天,私奔的话就传出来了。非是我在乎人言,而是生在潘家将门就得守将门的规矩家法,是不是这道理?”
这话,听上去很在理。
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
这是《礼记》上的话,也是世家大族所遵循的婚姻法则之一。私奔的行径,是绝对不为所容的。
当然了,宋朝对于“奔”的界定没有后来的明清那么严格。见个面,谈一下人生理想什么的,也不算“奔”,只要别谈到床上去或者小两口不告而别就行。
而潘巧莲之前和武好古一起离开开封府出游的行为,其实已经踩了私奔的红线
这事儿要是做实了,潘孝庵和潘巧莲可在潘家大宅门里可就没脸见人了。所以潘孝庵现在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武好古却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十一哥言之有理,好古也知道,之前的事情可能让十八姐的清誉受损。
但是好古今天冒昧前来,只是想见十八姐一面,别无它意,还恳请十一哥行个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