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是宝琴手里掌握的这些资产就相当骇人了,再加上宝钗、宝琴姐妹俩嫁过来也有好几万两银子的陪嫁,要算下来都要接近五十万两的资产了。
陪嫁这一块照理说应该是与二房这边儿的合在一起,但是冯紫英却让她们不必,而是留着自己作为私房钱。
因为考虑到日后二房人手免不了也要膨胀,这公中是公中的,宝钗和宝琴也该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私房体己,这样公私分明,也能让二女在日后的花销上底气更硬。
冯紫英的大方也让宝钗和宝琴十分感动,这说明相公是真心替自己姊妹俩日后在冯家里边的长久考虑。
毕竟日后每一房难免都会有媵妾,各自以后都会有丫鬟、婆子和仆妇一大堆下人,甚至还会有孩子,这里边免不了会有亲疏勤懒区别,那么除开公中按照规矩来,若是私下里的一些人情世故,那就要走自己的私账。
这样先就有了底子,那日后也可以说在明面上,没人能在背后戳自家的脊梁骨。
这三房的银子倒是分得很分明,但是相公自己要用银子却从哪里出?
宝琴虽然不太清楚丈夫这几年的公务情形,但是看看相公身边这一大堆幕僚部属,而且这些都是属于相公私人招募,简单算一下这些人的花销就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丈夫的收入从何而来,从哪一处花出去,却从未对自己说过,宝琴相信便是沈宜修和日后的林黛玉也未必会清楚,但宝琴隐隐感觉应该是和海通银庄以及与那些山陕商人的合作生意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