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也是因为分家,他才接受了父亲的安排,两百多万在大城市里,其实就不算什么了。他的老家在外省的一个县城里,而他目前居住在巴蜀腹地的景观城里,一个娱乐休闲为主的慢节奏城市,与他的性格相符,所以就定居了下来。
三年前他服从了学校的分配,进了一个厂子里当储备干部,其实就是普通工人,但只干了三个月,就被父亲强行干涉离职了,原因是父亲觉得工资太低,也没前途,想让张兵帮着家里做生意。
为此张兵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索性就不在上班了,这三年中,他也确实没在找过工作,也没参与家里的生意。
王雪梅便是他在工厂里认识的,从农村来城里打工的一个小丫头,单纯羞涩,喜欢穿红色的衣服。犹记得当时小丫头还给他写过情书,表达爱慕。
转眼三年已过,当初的小丫头,竟然要结婚了,虽然当初张兵拒绝了王雪梅,但当听到了这个消息时,心里仍然很不舒服。如果说他认识的女性中,谁最符合他心目中的结婚对象,无疑,王雪梅会排在第一位。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当初才不敢接受这份爱意。时隔如此之久,关系都淡了,也许久没见过面,却仍然给了他心里打击,小丫头就要结婚了,新郎却不是他,这能怪谁,唉!
小丫头在被他拒绝之后,也如大多年轻男女的选择一般,做不了恋人,就认了哥哥妹妹。
或是见他半天没回信息,王雪梅又发了条短信过来,“哥,你要是不来,我的婚礼就不完整了,哥,你在吗?”
张兵终于收拾好心情,回了一个字:“在!”
“哥,你来好不好?”这是王雪梅第三次央求。
不得不说,小丫头算是补刀成功了,让刚失恋的张兵再遭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