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发烧,心想睡觉的样子也给他看去了。我睡相很不好的,丢人现眼啊。
但,工作的事一放下来,肚子的事就是首位的。我顾不得别的。坐下就吃。我从小锦衣玉食,从来不知道普通的菜色也美味成这样的。
公羊潇洒看样子也没吃饭。就坐在对面陪我吃,并不多说话。等我酒足饭饱。他从袖子中抽了精致的丝帕,一手抬想我的下巴,一手给我擦唇角,肯定是我吃相太差,沾到脸上了。
我不喜欢他对我亲近,尤其是肢体上的,这会让我平静的心再起波澜。于是,我抢下了帕子,自己使劲又随便的擦了几下,样子粗鲁得很,看得公羊潇洒弯起唇角。
“看什么看?没见过啊。”我粗声粗气的。
我能说吗?到现在我才发觉,他来了,我真的很高兴。有人站在我身后,我感觉很安全温暖,再没有那种慌张,生怕自己做不好,会辜负我父皇和百姓信任的感觉。
“你吃这么多,别积了食,到外头转转吧?”他提议。
我立即点头。
环境大一些,开放一些,总胜于在昏暗的小屋子里独处。都说灯下看美人,但灯下看美男也很要命的。朦胧美,总是会令人做出不理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