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大隈重信在内阁会议中通过了《郑家屯事件解决案》()。
9月2日驻华公使林权助向中国外交总长陈锦涛提出了这个“解决案”。
其内容分为两部分:日本政府要求中国政府的事项
(日本要求事项),一、严罚二十八师师长;
二、有责任之军官悉行免黜,其中直接指挥暴行者处以严刑
三、严饬驻东三省南部及东部内蒙古之中**队,嗣后不得再有挑拨日本军队或日本人民之任何言动,并由该处地方官以此项命令布告周知;
四、承认日本政府为保护及管束居留于驻东三省南部及东部内蒙古之日本臣民,于必要地点派驻日本警察官,中国并于东三省南部增聘日本人为警察顾问。
中国政府自愿提出并声明的事项(中国自愿事项),一、驻扎东三省南部及东部内蒙古之中国各军队,聘用日本军官若干名为顾问;
二、中国士官学校聘用日本军官若干名为教习;
三、奉天督军亲往关东都督署及奉天日本领事馆谢罪;
四、对于被害者予以相当之慰藉金()。
并且林权助威胁说,若是中方不答应,日本将增兵东北,以保证日本在东北侨民的人身安全。
日本人的要求一经提出,举国哗然,严苛的条件比起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是袁世凯没有答应的五号条款中的加强版。
“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呢,也不知道现在谁在郑家屯处于弱势地位。”叶重将电报扔在桌上冷笑道,看着参谋室满屋子人员道:“事情有些搞大发了,你们说,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日本所提条件已经比二十一条更过分,还有什么好商议的,兴帅怎么说,卑职们如何做便是。”历时几年,蒋方震已经用自己的才干在奉军中竖立起了足够的威信,建立宪兵制度,各县保安大队,建立奉军参谋机构,可谓劳苦功高。他的话也能代表参谋部的大部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