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同台州临海县的方四秀才方克思一样,选择了对抗而他们对抗的方式,当然是煽动民众了。
他们是秀才嘛。首先当然是动口不动手的君子。
台州临海县城,台州判官衙门的大门外,摆放着一具被江水泡得有些发白的尸体,就是刘老三的尸首。这具尸首周围,还黑压压跪着一群庄稼汉打扮的人物。最前排还有几个披麻戴孝之人,也都跪在地上。他们是刘老三的亲属,包括两个哥哥,两个儿子,三个侄子。还有刘老三的妻子,都跪在那里嚎啕大哭。
方四秀才也来了台州判官衙门,不过他并没有跪着,而是上前去敲响了一架摆在衙门口的皮鼓这是给人鸣冤告状时候敲的。此处的这个判官衙门。实际上就是个法院。陈明的审判体系和行政体系已经实现了分离,审判裁决是个比较专业的工作,需要有进过专门训练。熟知大明律法的判官负责。
而在台州判官厅当判官的正是徐子元。他原本是陈德兴的秘书,大明的各项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都要多次送达御前。让陈德兴过目。徐子元这个大秘自然要先细细看上几遍,找出重点和关键内容标注好了。再送去给陈德兴看。有时候下面送上来的法律条款是半文言半白话的,徐子元还要将它们改成全白话,注上标点符号,再送给陈德兴看。
倒不是陈德兴不懂文言文,而是陈德兴要求陈明所有的法律条款文件命令通告,都必须是白话,而且不得有任何歧义。得让老百姓和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头兵们一听就能明白,不要写得文采华丽意思糊涂,更不要引经据典好像考进士做文章一样。
由于这样的经历,所以徐子元对大明的各项法律条例,包括刑法商法民法,和审判条例巡捕侦缉条例等等都非常熟悉。
所以他在台州判官厅成立之后,就当上了主判官,主官台州一州的司法审判。
不过和后世法院的繁忙不同,徐子元主管道台州判官厅是个异常清闲的衙门,大部分时间一整天都不会有一件案子要审。因为老百姓还不习惯上衙门请官老爷做主,有什么纠纷情愿找那些隐居乡里的义门秀才做主说句公道话。而商业上的往来,又都靠信誉维持,奸商个个一诺千金,合同都不大签,更不会找官府裁决了。除非是有人命官司,否则判官厅门口的那面大鼓是不会被人敲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