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程处默看了看父亲,说道:“阿爷,昨日罗三叔派了人来问,阿爷已经回京多日,怎的不去寻他喝酒?您看是不是去罗三叔那里瞧瞧?”
程处默是程大胡子的长子,今年十二岁,按照当世的规矩,差不多也能顶门立户过日子了。
程大胡子不在京师的时候,就把妻儿都交给了罗士信来照顾,前年罗士信把程处默送去了长安书院读书。
大概就是汝妻子吾养之的意思,非常符合华夏的传统理念,用当世的话来说,就是通家之好。
程大胡子一听就知道是罗三郎听说他宴请宾客,却没有受到邀请,紧着便派人上门来挑刺。
于是紧着扒了两口饭,说道:“一会你去后面取五十张皮货,挑好的……那张熊皮也拿出来,俺带你去见你罗三叔。”
少年乐呵呵的应诺一声,不再说话,埋头扒饭。
程大胡子却突然想起,进罗士信的门许要动拳脚,被儿子看见不太好,开口就变了主意,“嗯,你还是留在家里温书吧,大冷天的,冻着了不好。”
程处默的脸一下垮了下来,却也不敢跟父亲犟嘴,胡乱的捣鼓了两下快子,饭便落了一些在桌子上,稍稍以示不满。
他的姐姐程金珠见了,眼睛一瞪,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