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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第1237章议论(二)

草原的环境造就了这些游牧民族的性格,大部分都是直线条,论起动心眼来,十个突厥人也不及一个中原人,尤其是中原的那些读书人,来到草原上只要没被人给杀了,那就都是宝贝。

说话的人姓郑,出身荥阳郑氏旁支,幽州人,窦建德在时,他为幽州司马参军,窦建德败亡之后,他逃来了突厥。

不是因为旁的什么,而是他在幽州名声不佳,此人好色如命,怕民愤之下唐军一到,拿他的人头来安抚民心。

于是跑到突厥来给阿史那多闻做起了狗腿子,顺便娶了阿史那多闻的女儿,算是当世的正牌汉奸,而且是做的比较瓷实的那种。

他在帐篷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当他说话的时候,阿史那多闻的心腹们便都没了声音。

他到来的时间不长,可大家都知道他鬼主意多的很,而且得罪他的人都会被他整治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比如说去年的时候他看上了一个贵族的女儿,人家是有丈夫的,可很快女人便走进了他的帐篷,女人的丈夫最后被发现的时候,是种在了地里,耳朵,鼻子,眼睛都不见了,牧人把他挖出来的时候,发现他的肚皮被切开,里面爬满了虫子,人却还没死……

他的残暴很快便得到了突厥贵族们的认同,大家都是同类,总是容易说话一些不是吗?

好色和残暴在南边可能会激起民愤,但在草原上却不算什么,贵族可以肆意行使天神赐给他们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