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府最大那只母老虎有点不满意,讥讽丈夫终于得享红袖添香之乐,李春,阿史那天香几个则在旁边煽风点火,李破没半点的不好意思,还反唇相讥,她们若是有人想待在书房中不动地方,他这个汉王也就不妨换个记室,多大点事?
嗯,李破确实有点冤枉,公务繁忙,红袖添香的旖旎他是真没享受到,反而多了些烦恼出来,内宅的女子们七嘴八舌也就罢了,外面的传言好像也变成了粉红色。
王世才女的一手蝇头小字,渐渐在臣下们中间有了名声,据说中书有个色眯眯的家伙,竟然把汉王给中书的回函偷回家装裱了一下,挂在了自己卧房之中昼夜欣赏。
听说这事儿,李破当即骂了一句他娘的,你也算个人才……
偷取公函自然是要处置的,可人家这属于文贼,还不是那种文抄公,让人很不好下手,因为这是个名声比性命重要的年头,虽说如果真要选择的话,多数人怕是都要选择后者,可世情就是这般一个导向。
那人名声还真不错,酷爱字画,也在晋阳文坛中占着一块地方呢,你要是秉公办理,有可能就将一桩人们津津乐道的佳话弄成对汉王的口诛笔伐的趋势。
这其实就是文人和权贵之间的较量,自古以来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
李破比较“愤怒”,他倒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确实不算什么大错,当然,有臣下在,他也不会不明白其中关节,眼珠儿转转,鬼主意也就来了。
不是佳话吗?那俺就再来给你添上一笔,你喜欢字画,自己写的定也不错,听说文人贫寒时都饿不死冻不着,因为他们能以出卖字画谋生,那我就罚你乔装一下,去街市卖上几天字画。
赚够十个银币,算你有本事,我这个汉王不为己甚,就给你建个藏书楼怎么样?
这其实就是将一桩刑案转变成了君王和臣下的赌约,这种事不少发生,正是文人们喜欢的调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