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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201.第201章 成名(五)

要知道,早上的时候,杀的那叫一个乱,乱到什么程度呢,等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围向最后的一股残敌的时候,将领们都惊讶而又稍带恐惧的发现,自己麾下的人都不见踪影了。

连最基本的伍这个建制,都没能保全,完全就是乱七八糟的凑在了一起,可以说,是并不知将将不知兵。

这样的混战,在他们想来,能打胜了,其实就是老天爷有眼,打输了那才叫个正常。

而这样的混战,一般来说,即使胜了也应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不过最终伤亡却是奇怪的低,等到大家缓过劲儿来凑在一起,你看我我看你,大家心里差不多都是一个想法,难道参军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咱们也跟着沾了光了不成?

如果听到手下们的心声,李破一定撇嘴,有什么好奇怪的,草原胡人就仗着两样,马匹和弓箭,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没了战马,又受到隋军突袭在先,在这里弓箭也没多大用处,而且,混战对隋军不利不假,但草原人最不擅长的也是这个,隋军伤亡大了才叫奇怪呢。

他这个战术,说起来一点不稀奇,目的也只有一个,尽可能的将敌人留在这里。

如果一开始就骑马冲进来,三千多突厥人啊,开始的时候隋军也可能占据优势,但等突厥人骑上战马,面对疲惫的隋军的时候,那战果也就不好说了。

这一战,再次显示出了李破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

当然,这一战最为重要的是,用李破曾经说过的话来讲,那就是他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染红了自己的官服,用到现在,那就是彻底奠定了他在恒安镇中的地位。

甚至于,在某些不知所谓的家伙心目中,还给李参军弄上了一层比较神秘的光环。

很快,战果也出来了,杀敌三千二百余人,顶算是全歼了这支突厥骑兵。

没有什么俘虏,混战当中,你放不放下武器,我上去都是一下,杀红了眼的隋军,都普遍认为,死了的敌人才是好的突厥人。

不过也不能说一个俘虏也没有,现在就跪倒在李破面前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