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