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的黑色轿车,静静行驶在光滑的马路上。
欢笙抱着孩子,看着窗外陌生的风景。东方朗不理白猿惊讶的目光,他兀自看着这女人的侧脸,慢悠悠的说道:“你两年来都窝在家里,没有出门,你一定不知道西雅图多么美,今天,我当导游,带你去玩一天。”
闻言,欢笙皱了皱眉,只是紧紧的抱着孩子,因为很不安,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两年依然没有习惯。
她的回答,颇有一些不识好歹。
“少爷,我不需要去熟悉这里,我是始终要离开这里的,我们回去吧?”
始终要离开……
她无时无刻的不在想着离开,去找南城姜少。
东方朗叹了口气,平生第一次有了一种挫败感,费尽了努力去留住她,却完全不被珍惜,怎么可以是这个结局……
他的声音格外低沉:“你还没有认清楚,这里有多美丽,也许你会留下。欢笙,西雅图的魅力,并不低于南城。”
“可我不是那个懂它魅力的人,以我的愚蠢,我也不会懂得它的魅力,它会等到一个真正懂它魅力的人。”欢笙说。
听出了这言外之意,东方朗的脸色有些难看。
然而这场旅程依然没有因为欢笙的话而改变,东方朗带着她走高了西雅图的各处,让她领略西雅图各种风情般的美。
“这里每一天都会发生邂逅与爱情般的故事,只有在这里,我才是自由的,祥和的。”东方朗双手揣着裤袋,欢笙走在他身边。望着两边的精铸,怀里的孩子“妈妈”“妈妈”的叫着,这一刻,没有人知道,她有多想念姜南晨。
东方朗不想再自谈自话,索性他就谈她感兴趣的话题,他望着她漠然的侧脸。第一次苦笑:“能和我说说你丈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欢笙嘴角扬开:“他啊。”
“嗯。”东方朗无法想象为什么她明知姜南晨变心却没有一点恨。依然透着满满的爱意,与眷念。这也是男人的一种本事。
“他是一个天性冷淡的人,酷酷的。不爱说话,总摆着一张面瘫脸,口头语是嗯。他也有抓狂的时候,每次都会吓到人。他很喜欢隐藏自己的感受。只有在特别动情的时候,才会失控的说出一些温柔的告白。每次都会惊喜到人。他偶尔也会给我送花,只送百合,因为我只喜欢百合,他不知道。有那么两次我也想要收到玫瑰的。因为到底象征爱情的还是玫瑰,没有女人不喜欢自己心爱的人送她玫瑰花。我比较贪婪是不是,玫瑰与百合都想要呵呵……”
“他外表冷酷。可闹小情绪的时候简直就像一个小孩子,喜欢把自己关在书房。不吃饭也不说话,就算是说了,口气也是阴阳怪气的,要你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