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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大亨 第一四九章:免除后顾之忧

季末本对我和翠萍的离婚官司也很关注,他经常打电话询问官司进展,他提醒我,一定要尽快处理好家务事,“不能安家,何以能安天下。”他说,能和解就和解,不要再拖下去了,要尽量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解脱出来,否则,时间久了,局面就有可能失控,一些不测事件就有可能要发生。

我觉得,我大哥季末本说的非常对。他想的就是比我想的周到一些。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心思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和翠萍纠缠下去!因此,当于律师告诉我,曲东法院建议双方庭下和解的时候,我就答应了。

我也明白,法院接受翠萍的要求,希望我们双方在庭下和解,实际上,这也是法院的高明的做法,他们这样做,双方都不得罪。你想,为了打这场官司,我和翠萍双方都是花了大价钱的,不是有那么一句顺口溜嘛,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和被告的钱都收了,最理想的就是原告和被告庭下和解,如此,不管是对原告,对被告,还是法院,都是理想的结局。

我全权委托于律师负责和翠萍谈判,有事和我电话联系就行。

于律师问我的底线,我想了想,说,最大限度,我只能再给她二千万,多了,一分钱也没有。

我之所以说,最多再给翠萍二千万,我是有原因的。当初。翠萍和我离婚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千万,而后来。我把钢管厂卖掉了,卖了四千六百多万,加上翠萍拿走的一千万,我们的总资产是五千多万,按照五五分成的办法,翠萍总共应得二千八百万左右,她已经拿走了一千万。还有一千八百万,我也不在乎那一百二百万的。就再给她两千万吧。

调解并不顺利,原因是双方的价码相差太大。我们这一边一开始只是答应分担一半的诉讼费用,其他的一分钱也不出,而对方的要价是最少一百个亿。后来见我们牙咬的紧。对方又将价码降到了五十亿。

于律师真不亏是谈判高手,他自始至终咬紧牙关,就是不松口,说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别调解了,还是由法院来判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