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
朱慕云拿着韩之风的尸体,向小野次郎请了功。他负责法租界的三抢劫案,因为主犯到案,也得到了宪兵队的肯定。虽然是白捡了一个便宜,可朱慕云心里怎么想,只有自己知道。
事实上,朱慕云在自责,他暗暗检讨自己。如果自己处理问题,能更果断、灵活一些,是不是就能避免,这种事的发生呢?
整件事的发生,都是基于聂大辉。如果他没有被捕,自然就没有后面的事情。如果他放走之后,能马上转移,也可能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偏偏他误解了自己,以为二处对他又放又抓,是戏弄九头山。
殊不知,要不是诸峰故意打草惊蛇,九头山的人,早就被一锅端了。他们没有觉悟,反而找上门来,要威胁敲诈自己。
朱慕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疯狂。要不然的话,他会躲一段时间,宁可当缩头乌龟,也要避免这种灾难。
还有,自己当时的鸣枪示警,是不是可以再晚一点?如果当初不报警,直接到街上呼喊,甚至,直接到李邦藩家汇报,是不是能让他们安全脱离?
可如果自己出门的话,又不符合目前设立的性格。他对外的形象,是胆小怕死,贪图钱财。土匪进了家,他手里没武器,敢追上去?任何时候,朱慕云都应该是,保证自己安全为前提。
还有玉梅,如果早点处置了她,是不是也会避免那天的事呢?可玉梅是武尚天安排过来的,如果识破得过早,也会让武尚天怀疑。总不能说,政保局的工作,朱慕云就反应迟钝。家里的事情,他就变得异常精明,岂不让人怀疑?
朱慕云反思着自己,可能出现的错误。事情已经发生,再后悔也没用。作为一名潜伏人员,无论是悲伤还是喜悦,都没有太多的时间。他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因为敌人,不会给他这些时间。
虽说朱慕云对韩之风之死,很是愧疚。可他还是觉得,“欠了”郑思远一个人情。朱慕云做的任何事情,都必须符合他现在的身份。韩之风死了,是郑思远的行动队,把人带回来的,他就得感谢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