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客车,他们就看到了一个和他们相同国籍的美国人,笑着望着他们,说道:“我的兄弟们,你们受苦了,现在,由我带着大家回家,()。”
这个人,就是麦克法兰。
作为一名美国人,麦克法兰为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也愿意为了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
所以,接到这个任务之后,麦克法兰丝毫不顾个人安危,在以色列人的引荐下,亲自来到了德黑兰,找霍梅尼谈判。
答应了霍梅尼的许多条件后,这次人质事件,终于有了结果,美国将再免费向伊朗提供三船军火,包括各种战机的零配件,200枚不死鸟导弹在内的各种空空导弹,以及各种陆军用的武器,弹药,总价值达到了上亿美元。
麦克法兰答应下这些条件,如何凑出这些武器,并不归他管,但是,他得保证将人质全部弄出来,不能再给劫机犯留下,供他们再次勒索美国政府。
所以,武器再多,麦克法兰也答应了下来,但是,他提出的条件就是,先放人质,再交货!
货船就在波斯湾外侧的阿巴斯港周围,伊朗人可以先蹬上货船,检查这些武器是否属实,然后,把人质释放,才能让货船靠岸,将武器交给伊朗人。
否则,就算是这条货船自己爆炸沉没,也不能便宜了伊朗人。
垂涎于这些军火,而且,要的东西已经远远超过了预期,所以,霍梅尼答应了这些要求,不过,没有同意让乘飞机离开,而还是相同的坐汽车到土耳其边界。
双方都留了一手,坐汽车,比坐飞机的时间要长得多,穿过伊朗的土地的时候,虽然有伊朗士兵的友好“护送”,中间也更容易出“问题”,而船只在海上,哪怕是靠了岸,那些军火只要没有完全上岸,就还有各种“事故”。(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