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狂沙部落越过狼山之的不去北地郡,而是掉头东进,将会直接威胁他的左翼,甚至有可能插到他和长城之间,截断他的退路。至于两支向东的红日部落队伍,谁知道他是向美稷还是向大城塞,如果他们转而向南怎么办,那将掐断他的后路,威胁他的右翼,随后朔方城下的两万大军只要两天的时间就能赶到。
到了那时候,至少有五万到六万人呈现品字形围住大城塞,他根本无法应对。因此,荀攸建议他利用下雪的机会主动出击,在鲜卑人合围之前跳出包围圈,消失在鲜卑人的视野之中。
这一招很险,因为这个天气实在太冷了,不带营帐在外面宿营,就算有睡袋也顶不了大用,非战斗损员将非常惊人。
为了避免这个情况发生,他以最快的速度从晋阳调来了棉衣,这些棉衣全是由老爹从交州运来的。在做出了到并州打基础的决定之后,他就开始筹备相关的物资。大汉的冬衣是以丝絮填充,保温效果并不好,在生了火的屋里还勉强,到冰天雪地里肯定是不顶用。一万套棉衣是他和老爹商量了很久,最后用瓷器方子换的,算是老爹赊给他的。
光有棉衣是不够的,他利用从草原上贩来的皮货做了皮袄,皮袄的防风效果好,抗寒能力更强,但是让他意外的是,从洛阳来的将士非常抗拒皮祆,不仅是因为现在的处理工艺不到位,皮袄上有一股浓烈的膻味,更重要的是他们觉得穿上皮袄就是野蛮人。
不知道这狗屁说法是从哪儿来的,反正反对的人不是一个两个,不仅陈谌
坚决不肯穿皮袄,就连王允都强烈反对,最后是刘修下了死命令,不穿皮祆的一律不冷出战,然后又当众第一个穿上了味道重得能薰死人的皮袄,这才勉强压制住了反弹。
尽管如此,身上还是感觉不到一点热气。刘修火气旺,还觉得冷,那些士卒就更不用说了。荀攸的脸已经发白了,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两只手死死的揪着马鬃,把脸埋在马鬓之间。不过马身上的味道也很重,看得出来他憋得很辛苦。
“公达,还撑得住吗?”刘修担心的问道。
“没事,我撑得住。”荀攸从嘴里吐出一绺马鬃,勉强笑道:“第一次跟随大人出征,就遇到这么大的风雪,只要熬过去,以后我也有向人吹嘘的本钱了。”
刘修忍俊不禁,向荀攸凑近了一些,大声说道:“我们把这一仗打赢了,足以吓破鲜卑人的胆,你荀公达就是响当当的军师,那才是本钱。”
“但愿如此。”荀攸哈哈一笑,灌进去一口冷风,呛得他咳嗽起来。刘修伸过手拍着他的背,左手从怀中掏出一只扁扁的酒壶,用嘴咬开塞子,塞到荀攸手中,同时张开大氅给他挡着风:“公达,喝一口,暖暖身子。”
浓重的药味扑鼻而来,荀攸就着壶嘴抿了一口,一团火顺着咽喉滚下了肚子,浑身热了起来。他惊讶的看着刘修手中的酒壶:“大人,这什么酒,味道这么怪?”
“汾酒。”刘修神秘的一笑,晃了晃酒壶:“加了料的,这是我们这次行动最大的倚仗,秘密武器。”
荀攸张着嘴,连吸了两口冷气,忍不住哈哈大笑。
刘修也笑了,这是他让段颎在晋阳准备的药酒,里面加了不少药材,是由王稚提供的方子,据说火劲十足,喝多了会出鼻血。
这都是钱啊,老爹虽然嘴上说现在不能把家底给他,可是在他的死磨烂泡之下,还是支持了不少。他本来也不想一下子把本钱全砸上去,可是田晏不肯配合他,还有和他争功的意思,他不能不下血本。如果不能在这次战事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仅是刺激鲜卑人入塞的这个罪名就足以压死他,抢劫阿黛拉的事情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的,更何况袁绍和陈谌都知道,传到天子的耳朵中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