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没记错的话,光耀商会在江南各地都有分店,每年进项能有数百万两,只是平江府这家店吃了小亏,还不至于到伤筋动骨的地步吧?”
在杨明的记忆里,光耀商会可没有那么穷。
三年前,杨山把光耀商会转交给宋宏的时候,已经有九家分店了。
虽然别处分店,不比平江总店挣钱,但一年净利润也有个几十万两,当时账面上更是有四百多万现银。
他不觉得明秀阁半个月,就能把光耀商会打垮。
他正好借这个机会,打探一下光耀商会的虚实。
娇娘给杨明倒了杯酒水,轻笑道:“此事奴家倒是略有耳闻,听说知县接手光耀商会之后,生意每况日下,这三年几乎没有什么进项。”
“就算生意不景气,也不至于把那么大的家业都败光了吧?”
杨明
没有喝酒,反问了一句。
那可是四百万两白银啊,都差不多能抵得上大兴一年的税收了,哪有容易就花光了?
万半城知道杨明还是十分戒备,若是不放诱饵,他是不会松懈的,便开口道:“大官人有所不知,光耀商会是太子殿下的钱袋子。太子殿下在永宁招兵买马,收纳了不少门客,每个月都要花不少钱。”
杨明
懂了。
合着宋宏压根没想过好好经营光耀商会,而是把它当成了一只吐钱的三脚蟾蜍,只拿不喂,久而久之,必然虚弱。
他的明秀阁,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