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云龙安排他们原地休息,分批下水梳洗。
杨明也让流寇帮忙,把衣服都分发下去了。
既然准备建军,这些东西他早就订做好的。
每人发三套衣服,夏装和秋装一起,都是短袖、外套、裤子和麻鞋,颜色统一都是蓝绿色。
这些极具现代风格的衣服,在这些古人看来难免有些不伦不类,可这些南越人都是穷惯了,有得穿就很高兴了,
压根就没人在意款式。
上官云龙梳洗过后,来向杨明汇报:“少主,一共招兵三千人整,都是十六岁到三十岁的壮丁,安家费正好花了三万两。”
“你们究竟是怎么走回来的?路上的吃喝怎么解决的?”
杨明忍不住问道。
上官云龙得意道:“我身上还有几百两银子,买了些盐巴就出发了,一路走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打猎、捕鱼、摘些野果,勉强混个饱腹。不过偶尔运气不好,途径荒地就只能喝点盐水充饥了。”
杨重瞪了他一眼:“胡闹!这些人底子那么差,你这是在玩命!”
南越虽然坐拥大兴三大米市,却非常贫穷。
究其原因,是因为南越多山林,沼池遍地,气候又炎热潮湿,交通也不甚发达,商业发展不起来,普遍穷困就成为一种必然。
这种地方出身的人,体质有多差,可想而知。
徒步一千四百多公里,对一般人来说都不一定能吃得消,何况是这些人。
路上竟然没死人,不得不说上官云龙的运气很好。
上官云龙却一脸严肃道:“主公,他们都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干的就是搏命的活儿,若是连千里行军都撑不过去,也是他们的命数。”
杨重焉能不知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