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她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有什么不好让她知道的。
答案很简单——如果她知道他对她有意思的话,就不可能将他作为搭伙过日子的对象。
程最不了解明悦,不代表周仁不了解,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对明悦的了解程度可能比她自我认知还要深,她看似性格平和好说话,可内心却是极其有原则的人,对自己道德要求也很高,她不会允许自己去「利用」一个喜欢她的人。
在她看来,彼此没有感情,才能公平合作——她可以稍微让步一些,但绝对不做占便宜的那个。
如果他说了喜欢她,明悦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取消两人之间的这场婚约,周仁甚至连她会说什么话都猜得到。
所以,没必要让她知道。
只不过,看得再透彻的人,也没办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潇洒。
明悦去打听陈博远的事情,无论是想见他还是不想见他,周仁心里都不舒服。
思绪烦躁而混乱,周仁停下来喝了一杯冰美式,稍作冷静之后,才继续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