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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治世 第一百六十一章:议案表决

东林党也有一些人举起同意的牌子,钱谦益也高举同意的牌子。其他党派中,许多官员并不同意。

当官嘛!若不能征税,又不能正派徭役,更不能征收杂税,那还混个屁啊!这一议案,已经影响到了三省官员的利益。

因此许多阁员不同意也是意料之中,但就算是他们不同意,但同意的票数已经处于压倒姓的优势。

“根据统计结果,七十八人同意此议案,二十人否决此议案,另又二人弃权,同意此议案占多数,此议案及时生效。任何内阁人员,可于表决中发表不同意见,然议案一旦通过,任何阻挠议案实施者,都将受到审判。”陈钟盛大声宣布道。

“下面进行赈灾议案表决……”

……经过一天的商讨和表决,内阁共确定三个议案,一为《三省免税》议案,二为《三省赈灾议案》,三为《饷银发放制度议案》。

第一个议案,陕西,陕西行都司、山西、河南三省一行都司,施行全面田赋、杂税、徭役免除。

第二个议案,赵岩每年出一百万石面粉、五百万石红薯粉干,而朝廷每年也出三百万石米麦,以确保每省拥有三百万石的粮食储备,每遇粮价腾贵和天灾时,则开仓平抑粮价及开仓赈灾。若储备不足以用,则将百姓移往山东由赵岩进行安置。

第三议案,则是各路官军的饷银发放方式的改变,这一议案的表决中,崇祯也派出了一名代表。对于军事方面的改革,在无关行政的前提下,崇祯拥有军事调动的权利,但在关系到行政方面时,崇祯则派出一名代表,这名代表拥有30票的表决权,则表决时,算为一百三十票。

崇祯派的代表是曹化醇,就军饷方法的方法上,最终确定为下派人员核实各路官军兵员,然后由内阁派出专门人员,陪同一名太监,前往各路发放饷银,饷银按照官军名册进行发放,不经过兵部和武官之手。其余军费则由崇祯自己去决定如何发放和使用。同时下发榜文,任何被冒名顶替领饷的官兵可来京师上访,路费由国库、内帑各承担一半,若经查属实,则武官当斩不赦。

原本并没有太监跟随一条,但曹化醇当场反对之下,加入了这一条,但军饷任由内阁选定人员掌管下发,太监只是在下发时亲手将军饷发递给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