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城。
诺维是一个流浪汉,没有财产,更没有家室,天天睡在城里的流浪汉收容所里,饿了就出去乞讨,冷了就缩在角落靠哆嗦取暖。
幸运的是,泰勒斯城的气候非常好,即使是最冷的天气水也不会结冰,所以诺维从不担心被冻死,他的日子过的很逍遥。
他之所以成为这个模样,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人懒,年岁越大越懒,年轻时的心气逐渐熄灭,什么都不想干,但更大的原因却是因为他那一只先天畸形的左腿,这让他走路只能一瘸一拐的,根本就跑不快。
先天的残疾,他人的嘲笑,一步一步地摧毁了他对未来的希望。
在他想来,他这辈子会一直是一个流浪汉,某一天,他会无声无息地死在泰勒斯城的某个角落里,即使死了也没人理会,要过上一段时间,等他的尸体腐烂了,发臭了,影响到了别人,城卫才会过来把他的尸体弄走,草草埋了了事。
“我就像是凡间的一个孤魂野鬼一般,没人记得我,神也抛弃了我。”这是诺维最常说的话。
每当生命女神的牧师听到这句话,就会生气地斥责他:“神不会抛弃他在凡间的任何子女,你能住在收容所,就是在享受女神的恩泽。别再说这些话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跛子!”
这时候,诺维便乖乖闭嘴一段时间,不是不想反驳,他很想说:‘既然神没有抛弃我,那为什么给了我这么一条残腿?’,但他总是选择沉默,因为再说下去,他晚上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一天晚上,当诺维一拐一拐地走在一条通往收容所的偏僻小巷的时候,小巷阴影处传出来一个声音:“嘿,跛子。想出名吗?”
“别叫我跛子!我也不想出名!”诺维不管说话的人是谁,他无所谓对方是谁,因为他身上没钱,人也长得丑。还是个残废,不用担心被人抢劫。如果真有穷疯了的盗匪真盯上他的话,他倒也不介意将自己裤兜里的两个铜板扔给他。
“我能让你的名字出现在历史上,被人记上一千年。”身后那声音又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