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地,高格尔亲王用不同于一般地精的浑厚嗓音咆哮一声:“我的利剑呢?”
一个地精仆从立刻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大殿去传命,在基辛城,能被亲王殿下称为‘我的利剑’的战士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名声遍传天下的地精勇士死神之手维特斯坦,所有仆从都知道这一点。
过了几分钟。一个身高近一米五、满身横肉的高壮(相对地精身材而言)地精就走了进来,他半跪在王座台阶之下,恭敬地道:“我的主人,我来了。”
这地精身上穿着紧身的光亮皮甲,皮甲的制作技艺非常高超,看起来浑然一体,不仅将地精身体包裹住,还裹住了他的脖子和脑袋,全身上下,只留下一张脸露在外面。
除了皮甲外,在地精的手腕、脚腕上各自扣着一个镶嵌着复杂魔纹的钢灰色金属环,样式非常精美古典。
地精亲王高坐在王座上,居高临下地道:“维特斯坦,你是我最强大的战士,多年以来,你为我击败了一个又一个强大对手,你甚至独立击败过一只剑齿月光魔虎。我对你的力量非常放心。现在,有一个人族奴隶杀了溪木镇数百位地精子民,还杀了我忠诚的仆从依尔,你会怎么做?!”
“杀了他!将他的尸体扔在黑龙泽奴隶王的黑铁王座上,任他腐烂发臭。”战士冷酷地回答。
“好!”高格尔大声称赞:“是时候让那些奴隶认清我族的伟大力量了。”
地精战士低头行礼,然后站起身,起身的同时,他手腕脚腕上的金属环出现了魔力的光辉,原本只是小小的金属环开始不断地延伸,蔓延,迅速铺满了地精维特斯坦的身体。
最终,但维特斯坦重新站直身体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身高近两米,全身闪耀着深蓝色金属光泽,眼泛蓝芒的高大战士。
‘叮’一声响动从维特斯坦手上传出来,却是一把大的夸张的魔法火枪,那流动的凝聚魔力,幽蓝色的枪身,是力与美完美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