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行星倒是不需要什么资格,有钱、得到水晶之塔的认可、并且承诺签订3000年和平条约,这些都不算什么,李澳兹跟纳斯提莎院长很熟悉,没少自托她的学生身份跟人交涉。
真正麻烦的地方,在于如何让星际联盟承认。
星际联盟全称是“层渊文明跨星际全面联盟组织”,本质就是个NGO,按照它的宪章要求,接纳会员国的必要条件有五个:
(1)要求申请者必须是一个文明;起码有达到星际航行的水平,能够独立走出自己所在的星系。
这里的文明至少得是一个主权纠纷没有争议,具备明确继承关系的文明。
(2)热爱和平;这个自不必多说,李澳兹觉得自己岂止是热爱和平,完全是劝架小能手。
(3)接受《宪章》的义务;
这里主要是提到对于【社会】的态度问题,不能研究【社会】相关的知识,不能收容【社会】公民,不能持有具备自我意识的【社会机构】,不能以军事行动的名义趁机配合【社会】入侵其他文明,遇到【社会】必须立刻通报。
(4)能够履行这些义务;
(5)愿意履行这些义务
(6)按时缴纳会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