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里,没有纷争,没有食物短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住所。”
“他们的心灵也早已在末日时代里被残酷的生活扭曲过。”
“这种情况下,他们一旦来到这样的人间乐土了,为了留在这里,为了不再回到那个残酷的末世里去,人类什么都愿意做。”
“我以前是个混混,我曾经的小弟叫渣乐,他喜欢上了陪酒女阿香,渣乐是个无可救药的英雄主义,总觉得自己的人生意义,就是拯救阿香,他每天都在攒钱,想要让阿香得到自由。”
“他做了几年马仔,为社团的大哥挡了两枪,断了两根手指,种种伤疤才终于让他攒够了钱。”
“我还记得那天阿乐的迷茫。他去对阿香说——你再也不用卑躬屈膝讨好别的男人了,跟我走吧阿香,我带你离开这里,我攒够了钱,咱们去过干净日子。”
“你猜猜阿香怎么说的?她比阿乐更迷茫。”
“她说,我在这里好吃好喝的,来钱又快,我只是舍弃一点尊严而已,但我过得很快乐啊,渣乐,我跟你走了,我不就又得过回穷日子了。到时候我做什么?找个厂?或者去路上发传单?还是你养我啊?”
“你他妈知道不知道,我以前过的是什么生活?现在又是什么生活?你养得起现在的我吗?”
醒梦无常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周白榆当即愣住。
和光同尘深深看了一眼醒梦无常,发现这个家伙其实对苦难之人的日子,理解得很透彻。
有些东西,是姜闲雾那种在幸福家庭靠谱父母影响下长大的人,根本无法理解的。
你以为的黑暗,对于别人来说,那就是光明。
他确实没想到,这样一个大老粗,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些传奇先行者,能够成为传奇,不仅仅是靠着特性。
每个人对世界都有自己的思考。
醒梦无常继续说道:
“我认为这个地方,就是人间乐土,只不过那几个制定规则的上位者比较变态而已,但他们的变态,还能够接受。”
“因为见识过真正的末日,感受过真正的生不如死,人不如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