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明末朱重八 五一三、窥视成都

曹文诏笑道:“说这话有什么用?你冲动易怒,受不得撩拨,一撩拨你就上当,这本来就不是为将之道。你用同样的办法来撩拨我,我岂会上当?”

马祥麟愤愤地道:“但是我不服,除非你再和我打一场,这次不让手不让脚,好好打,打败了我,我才能心服口服。”他想起那天的惨败,实在是一口气顺不过来,总想着要找回场子。

曹文诏摇头道:“你对我心服口服之后,会加入我军么?”

这个问题顿时就难倒了马祥麟,他闷了一下,然后道:“当然不会!我只是服了你的武艺,又不代表我就要加入朱军。”

曹文诏便又笑了:“我要你服我有个屁用!既然你不肯加入我军,我就没有放开你再打一架的理由,你看我的样子,像是那种很冲动的傻子么?”

马祥麟无语。

曹文诏又喝了一杯,然后从桌上的盘子里抓起一个玉米棒子,放在嘴里嚼了起来,含糊地道:“别光喝酒,也吃点东西吧。”

马祥麟看了看曹文诏手里金黄色的玉米棒子,眼角抽了抽:“这就是你们反复提到过的玉米?那个一亩地能种出六七百斤的新庄稼?”前些天许人杰对他说起玉米时,夸了玉米许多好处,马祥麟当时大抵都没相信,因为贼人说的话他是不愿信的。但是……当实物出现在面前,出于人类的好奇心,终究忍不住要问一句。

曹文诏嗯了一声道:“没错,就是玉米,我军现在主要的粮食就是这东西……吃吧。”

“黄不拉叽,一看就难吃得很。”马祥麟不肯示弱,出于“吃穷贼军”这个美好的愿望,他抓起玉米棒子,狠狠地咬了下去。

不咬这一口还没事,一咬下去,只觉得满嘴清香,玉米那独特的香味,几乎是一瞬间就俘虏了他的味觉细胞,让他整个人都楞了一楞。

曹文诏道:“好吃么?”

马祥麟违心地道:“呸!难吃死了。”

曹文诏伸手就去端桌上的盘子:“既然难吃,就不要再吃了,这剩下的几个我留给门口的卫兵吃,那小子刚刚还在说,今天的行军粮不够吃,他没吃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