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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 四四四、混十万败仗

朱元璋定睛看了看,过了好几息时间才看到一个细节,于是低声道:“横天王的人左臂上缠了红巾,混十万的人则在左臂上缠了黑巾……”

红娘子恍然道:“原来如此!还是咱们朱军好,士兵都穿上了统一的紫色鸳鸯战袄,没资格穿鸳鸯战袄的人也统一穿紫色的麻衣,这样就挺好辨认的。”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其实统一的军服可不光是方便辨认,还带有振奋士气,端正军纪,带给士兵们团队荣誉感的作用,但是他也没必要细细讲给红娘子听。但是他不讲,有人却急着要表现自己,马小天凑了过去,得意洋洋地向红娘子讲解了起来,他所讲的全是从朱元璋这里学去的一点皮毛,但这些皮毛已经足够让一个小姑娘听得满眼冒星星,她对着马小天道:“马小天,想不到你对行军打仗也满在行的。”

马小天得了美人称赞,顿时尾巴翘了半天高,嘿嘿笑道:“我可不是啥都不会的‘书呆子’。”他把书呆子三个字咬得极重,生怕红娘子听不懂似的。

红娘子便笑道:“这倒是,若是马信玉那书呆子,肯定不懂这些。”

马小天大喜:“正是,正是如此!”

只见战场上的两股贼军打了一阵,横天王军渐渐地支撑不住了,他本来就不是混十万的对手,何况混十万军中又加入了冲天柱的部下,这些人为了给冲天柱报仇,人人都红着双眼拼命乱砍,倒是不可轻忽,横天王节节败退,攻进城里的几只小队也被吃掉了,到处都是横军士兵的尸体。

这时候在最后面押阵的官兵突然动了,穿着整齐的鸳鸯战袄的官兵一起向前冲出,声势惊人,混十万军眼看大胜在即,突然见到官兵冲来,顿时吓了一跳,气势为之一夺,还没交战,前阵就有点向后缩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