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这么简单他就让了?”王二、苗美、薛红旗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还以为要打一仗呢。就算不打一仗,至少也要吵个面红耳赤。”
“所以我就说了,这个人不简单。”朱元璋心中暗叹,不愧是明农民起义的核心人物,这人确实很懂得顾全大局,他为了不与我发生争执,避免义军内斗损耗实力,所以才当机立断地放弃了这个镇子,这样的人物,确实有青史留名的资格。
要知道一个镇子摆在面前,那就是一块大肥肉,可以抢钱抢粮抢女人,要把这东西让给别人,是需要相当大的定力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得到。假如换成李自成或者张献忠在此,那是宁可打一仗,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也是非要这镇子不可的,但是换成曹艹罗汝才,他却脸色都不变,就供手让人……这份从容与气度,确实非同凡响。
难得的是,曹艹的手下居然也没有跳出来反对,这种把自军的肥肉让给另一只军队的做法,就算头领同意了,手下的士兵也未必会同意,说不定会跳起来反对头领的决定,导致内部的不和谐,但是曹艹说出了让镇子的话之后,他身边的小头领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他非常的得人心,至少他的手下们对他的命令没有一丝违抗的意思。
“那就多谢曹艹大哥了!”朱元璋认真地道:“算我欠你份人情,将来有机会必定奉还。”
“客气了,同属义军一脉,为了个镇子伤了和气怎么成?”曹艹呵呵笑道:“再说了,今天我得见薛红旗大姐的风采,这双眼睛真是大饱眼福,就凭这个,丢掉十七八个镇子也不冤枉。”
朱元璋以外的头领们一阵哑口无言,这曹艹看起来倒是个人物,但是一对上薛红旗,怎么尽是说这种自损英雄气概的话?
他们这就有所不知了,曹艹罗汝才虽然是个人物,但却也有一个巨大的缺点,就是好色!这家伙在揭竿起义之前是个很穷很穷很穷很穷的穷光蛋,连娶媳妇的能力都没有,当上义军首领之后,罗汝才最重视的一件事,就是娶媳妇!
他自揭竿起义到最后被李自成暗算为止,总共娶了上百名媳妇,个个如花似玉,而且他还不怕辛苦,不管走到哪里都把自己的所有媳妇儿都带上,花在哄女人身上的时间比争霸天下还要多,温柔乡是英雄冢,胸无大志的他最后死于枭雄的暗算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那些穿越小说里的主角娶个三妻四妾什么的,或者养十几个花瓶在家里什么的,与罗汝才比起来简直弱暴了,起码要《萌娘三国演义》那种把全天下美女都娶进门的主角才能和罗汝才比比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