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浪迹天涯吧,走遍整个陕西的小县城,将所有英雄好汉联合起来。”朱元璋淡淡地道:“就算联合不起来也没关系,只需要告诉他们,揭杆造反吧!大家一起来造反吧!只要整个陕西都乱起来,处处锋烟,官兵顾此失彼,那时候,你替天行道的愿望何愁不成?”
“哦!原来如此。”郑彦夫眼前一亮,他的前路本来是一片混沌,听了这一番话,顿时觉得云开雾散,没错,只靠他澄城一县的起义军,不过区区几百之数,但若整个陕西无数的县城一起联合起来造反,声势何等浩大,何止区区数百人?到时候实力还会弱么?
郑彦夫大喜道:“你说得对……我听你的,马上就去联合所有的英雄好汉,我想想……近在咫尺的白水就有两条好汉,一个是王二,一个叫朱八,我可以去请他们也一起来。”
“不用请了!”朱元璋淡淡地笑道:“朱百户就是朱八,王总旗就是王二!”
“什么?”郑彦夫大吃一惊。
朱元璋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说出自己的身份呢?他觉得这个时候也该展示一下自己的身份了,因为他需要郑彦夫去将自己的名声散播出去。在农民起义这种运动中,越是站在前面的人,声望越高,例如王自用,这个人的能力并不比李自成和张献忠强,但是在明末农民起义中,他的地位一直比李自成和张献忠高,因为他起义得早,声望高。而加入起义比较晚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用了许多年的时间才慢慢爬到首领的位置。
朱元璋不想慢慢爬,他想要一开始就在起义军中占据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所以他也需要较早地将自己的名声传出去。而据他观察,郑彦夫确实是一条好汉,是那种宁可自己死,也不会出卖兄弟的人,将自己的身份透露给他比较安全,不用担心他把自己出卖给官兵。
“原来你就是白水朱八!”郑彦夫倒头就拜了下去:“我真是有眼不识英雄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