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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 三四、通通该杀

杨嗣昌曾经给崇祯皇帝写过一份奏疏,这份奏疏就说得非常明白:“流贼之祸,起于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其时河南抚臣张我续、道臣王景邀击之于孟津,斩首二十余级,飞捷上闻。于是不入潼关,而走山西以至延绥,不敢归伍而落草。庙堂之上,初因辽事孔棘,精神全注东方,将谓陕西一偶(隅)不足深虑。不期调援不止,逃溃转多。饥馑荐臻,胁从弥众。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

在地方志里,也有早期起义农民流动于各地的零星记载。如《汉阴县志》说,“万历四十三年,流贼劫掠乡村,出没无常,为地方患。”《霍州志》载,“天启三年,流寇突至霍州南关,杀数人。”《洋县志》载,“天启四年七月,流贼突至斜堰河坝,杀死周之弘,邑为搔动。”《西乡县志》说,“万历十八年,流贼俞士乾率众犯境。天启七年,流贼王魁禄率众犯平地等处。”《国榷》也记载了四川巡抚尹同皋上言:“陕西流盗由保宁入川,蹂躏广元、神宣之间。天启六年八月,神宣指挥吴三桂御之,斩三级,一系贼魁。十二月,又从眉林沟入犯,守备王虎等御之,斩纪守恩等十二人,追至宁羌界。秦蜀两道,事权宜兼制,乞敕陕西各道府多方缉抽。从之。”

此时的陕西地界已经是风声鹤唳,处处皆匪,所以马家送个三小姐去澄城*县,才会如此紧张,派出最心腹,最有战力的队伍。

不一会儿,派出去当斥候的刀手从前面返回,第二刀手又纵马向前奔去,两人轮个班。这种斥候轮换也是军队常用的手法,派出去的斥候必须在规定时间里返回,报告前面的情况,否则后面的军队就认定斥候已经被敌人杀死,会进行紧急备战。

返回来的刀手对方护卫笑道:“前方五里之内没有陷阱,只有几个小毛贼,趴在山坡上面,看到我的骏马和配刀,吓得散了,我想他们不敢对我们这只队伍下手。”

方护卫点了点头。

朱元璋也心中了然,流寇抢劫也是要选对象的,看到对方派出来的斥候骑着好马,腰间挂着朴刀,只要脑子不坏,就知道后面跟来的不是一般的商旅,不能随便动手抢。否则东西没抢到丢了自己姓命,那就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