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的眼睛红了,他暴喝道:“血狼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你别忘了,你是一个党员,你更是我们特种大队里的兵!”
“特种兵咋了?特种兵也是爹生娘养的!”
血狼脱掉身上的军装,“是不是当了特种兵,当了党员,就算明知道国家马上就要派出轰炸机,还要像个白痴似的呆在这里,直到被烧得连渣都不剩一点。到了那个时候,我们算什么?会有人说我们是董存瑞,是邱少云吗?会有人说,我们是一群为了保护国家,而献身的英雄吗?!”
“他们只会说,我们是在训练中意外死亡。他们会自作主张的把我们的‘遗体’火化,然后不知道用一盒子什么猪的、狗的、马的骨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目光,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我们的家人!”
说到这里,血狼把手里那一件代表了军人光荣与尊严的军装,狠狠甩到了沙滩上,他狠狠喘着粗气,嘶声叫道:“如果流血流汗再流泪,就是一个特种兵必须尽的义务,哪怕是被上级抛弃,还要一脸笑容,这样的光荣,我宁可不要!”
李向商没有解释,没有喝斥,他只是静静的听着。他从七岁时就进入军营,到现在已经在部队整整呆了四十年,他这一辈子都和军人为伍,又怎么看不出来,眼前这个只有二十五岁的士兵,无论说得多么在理,无论声音有多高,仍然无法掩饰他内心深处因为怯懦,而出现的软弱与空虚?!
烈火真金,生与死,的确是人姓最好的试金石。
平时胆小谨慎,看起来唯唯诺诺的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他可能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挽救了大多数人的生命,成为了万众敬仰的英雄;有些人看起来平时慷慨激昂,面对危险可以奋不顾身,更乐于助人,但是当死亡终于避无可避的逼到面前,再也没有任何回旋空间的时候,他们却会成为最可耻的逃兵!
而血狼,无疑就属于后者!他也知道当逃兵是可耻的,无论能不能活下去,他的行为,注定会受到千夫所指,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想方设法的鼓动身边的人,把坦克也拽入了逃兵的行列。这样至少,将来还有一个人,会陪着他一起接受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