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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刺 第十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侦察兵旁听生,我背着这条体重比普通狼至少高出一半,怎么都应该考虑减肥的狼,一路跑得呼呼生风。

发现爪子对我无法造成伤害,那条狼真的急了,它急得嗷嗷乱叫,想要用牙齿咬我,但是,别逗了,我可是一个侦察兵旁听生!在锁住它的前爪时,我已经用自己的脑袋,直接顶到了它的下鄂上,大家想想看,用这种姿势,它除了可以咬到一嘴空气,又能咬到什么玩艺儿?!

咬啊咬的,抓啊抓的,发现根本没有办法造成伤害,那条老歼巨滑的狼,终于停止了这种徒劳的挣扎,但是很快,一条温温热热的舌头,就舔到了我的脑袋上。

你知道为什么狼啃过的骨头,绝对干净吗?那是因为,狼的舌头上有倒刺钩,舔上去,就算是骨头上的生肉,都会被全舔下来。它这一舌头下来,就舔得我的头发大片大片的掉下来,估计再多舔几下,就能直接舔破我的头皮,最终把我的头盖骨硬舔出来!

我终于要壮烈了!

我的心愿终于要完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这么死无全尸,更不想被一条狼舔得脑门上,只剩下骨头了啊!

现在我可以说得慢条斯理,但是在当时,事实上我根本啥也没有想,下意识的拼尽全力更紧的顶住了狼的下巴,然后向前一扑,带着狼在雪地上连打了几个滚,直压得那条狼直哼哼,然后蹦起来后继续向前跑。当时我心里,好象也想过什么,对了,我想的是:“他妈的,早知道就应该戴顶钢盔出来了!”

到了最后,狼一用舌头舔我,我就往地上扑倒打滚,后来我觉得这样不爽,狼再舔我的头皮,我就用当侦察兵旁听生时,练的整个人跳起,向后躺这种练习身体抗打击能力的动作,猛的身后躺压。

就这样,我们一狼一人,两兄弟,舔舔滚滚压压的,一路跑了十几公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身后的狼终于停止了挣扎。当我跑进藏族同胞的村子,准备当场让大家看看被我活捉的神的使者时,我却惊讶的发现,那一条狼已经被我生生扼死了。

最让我惊讶的是,这条狼不是胖得应该减肥,而是它的个头,比一般的狼至少要大出一半,可谓是狼中之王了。(我真的不知道,这条狼中之王,就是风影楼干掉狼后,痛失爱侣,对人类深恶痛决的那个狼王)

我当着纯朴的藏族同胞的面,拎起那条狼王,绕着村子走了几圈,然后一声不响的扛起狼王的尸体,返回了军营。从此,再也没有狼咬人了,也没有人用鸡蛋往我脸上丢了,那个藏族大妈,看到我时,脸上也多了温暖的笑容,甚至还请我吃过她亲手做的面点子,喝过马奶酒呢。

因为我的“无私”,因为我的“勇敢”,因为我的“奉献”精神,还有我击杀狼王,为部队挽回声誉,成功击败流言的事实,我又获得了一个二等功。

还是师长当众给我戴上了奖章,又暗中温和的叮嘱了我一番:“小伙子,好好干,有前途!”

我再次热泪盈眶了,如果我不是拒绝死得太难看,如果我不是想被一条狼咬得支离破碎,死无葬身之地,我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烈士了!

就算是死,我也想死得至少有几分尊严,总不能让电视台记者,面对一堆骨头,大谈我的革命人生吧?!

我们和印度人比邻而居,坦率说,这些阿三真是太无耻了。他们利用麦克玛洪线,霸占了中国八万多平方公里土地也就算了,现在还使用蚕食战术,哪里中国没有建立哨站,他们就会在里面抢插,而一建立哨站,后面的土地,自然就列入他们的版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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